协议的作用与功效

如何认定用人单位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存在过错的(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2.劳动者因能力不足或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3.企业破产重整或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经济...

如何认定用人单位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存在过错的(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2.劳动者因能力不足或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3.企业破产重整或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经济性裁员。

除上述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1、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2、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3、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4、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5、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6、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7、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8、《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以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9、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而协议的特点是简单、概括、原则。实践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看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1、我们通常说的谅解书一般指刑事谅解书(民事领域当事人之间可凭自由意志达成合意,处分自己的权利),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刑事案件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

2、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来看,刑事案件中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会影响到①公安机关的从宽处理建议;②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③检察院的从宽处罚建议;④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⑤人民法院的免于刑事处罚决定;⑥人民法院从宽、从轻处罚决定。

3、也就是说得到被害人的刑事谅解书有3种作用:最好的结果就是直接不被起诉,差一点的就是被判有罪但是不处罚;再差一点就是有罪要被处罚但是从宽或从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条;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9、《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修订)第四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第一百八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第18项;《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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