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日,四川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涉及100多个传销窝点及上千成员的传销大案做出一审宣判,被告徐国正、仝大计等27名传销组织团伙成员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7年至9个月的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