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证指以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等出具的信用证件作为保证的一种纳税保证形式。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对无证商贩的税收管理,对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在经营行为尚未发生前,不能或不宜采用货币、实物 保证者,可责成其提供信用证件进行保证。 为纳税人开具信用证件的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称为“纳税保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