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行为是劳资双方因经济原因在符合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发生的争议行为。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的一种。如工人一方就劳动者地位的提高、劳动条件的改善、劳动福利与保障、争取生产管宁等问题而发动的抗议、游行、罢工等。但是,所有这些劳动争议行为必须在宪法所规定范围内,否则不阻却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