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仑区委、北仑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仑委发〔2011〕28号),设立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区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