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则,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依据卫生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医疗器材行使监督职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