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等)和风景林的培育;负责制定封山育林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营林重点生态工程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苗木的培育和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