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学校法是德国魏玛共和政府颁布的初等教育法规。由魏玛政府于 1920 年 6 月在柏林召开的教育会议上讨论通过。规定废除原招收 6 岁儿童入学,肄业 3 年,以直升中学为目的的贵族化的预备学校;建立四年制的基础学校,并将其定为统一的初等国民学校,招收 6 岁~10 岁的儿童。基础学校的经费由地方政府负担,并由地方学校管理局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