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崇州市委、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崇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委发〔2011〕29号)精神,设立崇州市国土资源局(简称市国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