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当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0〕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当发〔2010〕2号)精神,设立当阳市规划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