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发〔2010〕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怀发〔2010〕4号)精神,设立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