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犯管理所指的是对策划、发动非正义战争或在战争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战争罪犯实施惩罚或关押改造的机关。根据1945年《欧洲(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6条和《远东(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5条的规定,战犯应负个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