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水利局成立于1969年,其前身是原抚州地区行署农水处,是抚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担负着全市水资源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市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管理,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