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3、领导、监督和管理公证工作及公证业务活动。 4、领导和管理人民调解组织、乡(镇)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社会矛盾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5、领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6、领导组织、管理全县法学教育和全县司法统一考试工作。 7、领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及违法违纪查处工作。 9、承办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