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农业委员会,挂省林业局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