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三月,江门撤消了原设的保甲局,在江门永安街设立正式警察机构——江门水陆巡警正局,辛亥革命后,水陆巡警正局也随之解体,1912年11月,江门在舂坎街(现属石弯直街)建立警察区署,隶属广东省警务处。1913年11月,江门警察区署改称江门警察局,1918年7月,江门警察局改称江门警察厅,仍驻舂坎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