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农业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汶上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14号)和《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汶上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汶委〔2010〕45号)设立(挂汶上县林业局牌子),为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