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累犯制是法律在规定普通累犯的同时,根据刑事政策的需要,对某些特别严重的累犯加以特别规定,并对两种累犯分别采取轻重不同的处罚原则的累犯制度。例如,1968年修订的意大利刑法典规定,犯罪被科刑后,再犯他罪时,加重其刑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