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价格管理目录,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制定国家、省授权定价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依法承担组织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管理工作;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依法实施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价格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