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璧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77号)和《中共璧山县委、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璧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璧山委发〔2009〕35号),设置璧山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