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2020年1月2日,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