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人财物和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发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