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管理全县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以及财政收支事项,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