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殃及池鱼》来历意思解释_典故出处
同“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鲁迅《书信.致许广平》:“然而,‘殃及池鱼’,竟使头罩绿纱及自称‘不怕’之人们,亦一同逃出,如脱大难者然。”述补 池,护城河。“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省语。比喻无辜受连累。语出汉·应劭《风俗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旧说,池仲鱼,人姓字也,居宋城门。城门失火,延及其家,仲鱼烧死。又云:宋城门失火,人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死。喻恶之滋,并伤良谨也。”(《太平广记》卷466转引)鲁迅《两地书·致许广平》:“然而,~,竟使头罩绿纱及自称‘不怕’之人们,亦一同逃出,如脱大难者然。”△多用于指因别人的过错而受害。→瓜葛相连 累及无辜。也作“祸及池鱼”、“祸近池鱼”。【典源】 《艺文类聚》 卷九十六引《风俗通》 曰:“城门失火,祸及池中鱼。旧说池中鱼人姓李,居近城。城门失火,延及其家,仲灾烧死。谨《百家书》曰: 宋城门失火,因汲池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死。喻恶之滋,并中伤量谨也。”《太平御览》卷九三五亦载。【今译】 宋国的城门失火,火势蔓延,烧着了住在附近的渔人家,李姓渔人被烧死了。一说宋国城门失火,因从池中打水灭火,池水干涸,水中的鱼都枯死了。【释义】 后以此典比喻无端遭祸或牵连受害。【典形】 池鱼、火及池鱼,失火城门、殃分池鱼、殃及池鱼、鱼祸、池鱼悲。【示例】〔池鱼〕 唐·白居易《杂感》:“城门自焚, 池鱼罹其殃。”〔火及池鱼〕 宋·张孝祥《代揔得居士上宰相》:“雨流木偶,所念无归; 火及池鱼,又将奚咎?”〔失火城门〕 清·杨潮观《温太真晋阳分别》:“这的是失火城门有将来恐,处堂燕雀还做平时梦。”〔殃分池鱼〕明·李东阳《次汝学地官韵》:“福宁非塞马,殃已分池鱼。”〔殃及池鱼〕 宋·汪元量《贾魏公府》之三:“门径风轻飞野马,亭台火殃及池鱼。”〔鱼祸〕 宋·洪炎《庚戎岁六月四日至洪城》:“人言城门火,鱼祸自靡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