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父本法名字的含义
宰父本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
宰 父 本 法
结合五行、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
年柱 | 月柱 | 日柱 | 时柱 | |
---|---|---|---|---|
公历生日 | 2024年 | 11月 | 18日 | 1点 |
农历生日 | 甲辰年 | 十月 | 十八日 | 丑时 |
生辰八字 | 甲辰 | 乙亥 | 丙戌 | 己丑 |
五行属相 | 木土 | 木水 | 火土 | 土土 |
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
【宰】宰这个字可以代表主宰生命、执掌大权、美食厨房、欢聚宴席、优雅娴静和阴柔之美。适用于表达职业、性格、品味等方面的名字。
【父】父字代表了爱心、坚定、慈悲、传承、奉献、引导等美好寓意,应用于起名时可表达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成长。
【本】本这个字代表了忠实、知识、基础、健康、自主和命运,是起名时的美好寓意之一。
【法】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如正义公正、法治社会、医道法律、化解纷争、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
简体 | 繁体 | 笔画 | 字意五行 |
---|---|---|---|
宰 | 宰 | 10 | 金 |
父 | 父 | 4 | 水 |
本 | 本 | 5 | 木 |
法 | 灋 | 8 | 水 |
天格 | 人格 | 地格 | 外格 | 总格 |
---|---|---|---|---|
【14】 | 【9】 | 【14】 | 【19】 | 【28】 |
【火】 | 【水】 | 【火】 | 【水】 | 【金】 |
【凶】 | 【凶】 | 【凶】 | 【凶】 | 【凶】 |
宰父本法 天格象素
(破兆) 家庭缘薄,孤独遭难,谋事不达,悲惨不测。 (凶)
宰父本法 天格解析
诗曰:沦落天涯失古恃,家族缘薄又克儿,寂寞类闷多灾厄,己身浮沈无可樨。
沦落天崖的失意烦闷的数。(凶)
基业:暗禄、美貌、艺术、流浪、红舞、劫财。
家庭:骨肉疏远。离祖迁居。自家兄弟全无分、外处事又能缘。
健康:男女均属好貌、皮肤病、感胃、风郁,先天五行相含有健康。
含义:多破兆,家属缘溥。丧亲、丧子、兄弟姐妹分离孤独,不如意,烦闷,危难,遭厄,浮沉不定,为了慷慨。施惠招怨,劳而无功,凄惨孤独,其他好运者不多,有伤夭寿。
宰父本法 地格象素
(破兆) 家庭缘薄,孤独遭难,谋事不达,悲惨不测。 (凶)
宰父本法 地格解析
诗曰:沦落天涯失古恃,家族缘薄又克儿,寂寞类闷多灾厄,己身浮沈无可樨。
沦落天崖的失意烦闷的数。(凶)
基业:暗禄、美貌、艺术、流浪、红舞、劫财。
家庭:骨肉疏远。离祖迁居。自家兄弟全无分、外处事又能缘。
健康:男女均属好貌、皮肤病、感胃、风郁,先天五行相含有健康。
含义:多破兆,家属缘溥。丧亲、丧子、兄弟姐妹分离孤独,不如意,烦闷,危难,遭厄,浮沉不定,为了慷慨。施惠招怨,劳而无功,凄惨孤独,其他好运者不多,有伤夭寿。
宰父本法 人格象素
(大成之数)大成之数,蕴涵凶险,或成或败,难以把握。 (凶)
宰父本法 人格解析
诗曰:与尽凶始入困途,窘迫病难失亲和,灾害短命无所止,生离死别却哀悲。
破舟进海,吉尽凶相,穷乏之数。(凶)
基业:官禄、图印、太极、怪杰、富翁、突破。
家庭:亲情不睦,口说长短者多,力持贤明者平安。
健康:女性成风流或与夫别离病弱,弱女皆晚婚。多积德可免短命。
含义:利去劫空,陷落穷迫、逆运、短命,悲痛或者幼小离亲而困苦,或者病弱,不遇,遭难废疾,贫困,灾难,孤独甚至刑罚。有不测遇凶祸,人格有此数者则为大凶,即或一身得免灾害。也难免配偶丧失。有缺子之叹。实为人生最大恶运但也有例外的怪杰,富豪能出此数者。
宰父本法 外格象素
(多难) 风云蔽日,辛苦重来,虽有智谋,万事挫折。 (凶)
宰父本法 外格解析
诗曰:风云蔽月未得安,虽有智慧做事难,孤独多难无所至,内外不和失妻儿。
遮云蔽月的辛苦重来数。(凶)
基业:官禄、进田、经艳、财帛、智谋、凶危破财。
家庭;家内朝思幕致,兄弟成吴越,须思手足情应多注意。
健康:风云蔽月,病弱、刑罚、杀伤、短命,先天五行属金水者可望安康。
含义:有多智谋,虽有兴大业,博得名利的实力,但每发生意外的陷害,内外不和,困难苦惨不绝。如果主运有此数又乏其他吉数以相助,多陷病弱,孤寡。甚至有夭折,妻子死别,刑罚。杀伤等灾。为万事挫折非命至极。故也叫短命数。但先天有金者,可成巨富,怪杰,伟人。
宰父本法 总格象素
绝对凶数配置,易生急变死亡之灾,家庭离乱,有可能发狂自杀。 (凶)
宰父本法 总格解析
2、性格:凡事粗心大意又任性,很难接受他人的意见,善于舌战及辩论,绝不认输,喜出风头,容易遭到反感,与人冲突或者有法律纠纷,宜多忍让,得人和可免惹火烧身。
3、意志:意志不够坚定,思想往往脱离现实,但耐性尚佳,可以忍受失败的打击,小成功有望。
4、事业:要冲破这么多难关而立业,实在不容易,只怕中途精神过劳失去信心而失败,宜守求安。
5、家庭:孤独不安难和睦,夫妻难白头偕老,子女亦难依靠,慎防为酒色而引起姓名测试爱情危机。
6、姓名测试爱情:男娶懦弱固执之妻,婚后常有争吵;女嫁无主见之夫,婚后不圆满,婚后不安份。
7、子女:子女较固执,独立心很强,早为独立生活打算。
8、社交:外表还算人缘好,因重面子又好强,容易得罪人,慎防纠纷冲突之情事发生。
9、精神:事事难如愿,精神苦闷不安,缺乏天伦之乐,
10、财运:纵有财运也难持久,应节制开支未雨绸缪,免受贫困之苦,天运五行属土时,中年后财利可得。
11、健康:易患脑溢血、头痛、泌尿系统、心脏病等。慎防意外灾厄、急病。
12、老运:晚景孤独凄凉,精神操劳,应多注重精神修养,物质生活可免忧。
读音:zǎi |
繁体:宰 |
笔画:10 |
部首:宀 |
宰字是什么意思:宰:杀牲畜,割肉;主管,主持:主宰;古代官名:宰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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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字详解:〔古文〕???【唐韻】作亥切【集韻】【韻會】【正韻】子亥切,?哉上聲。【說文】官稱。【玉篇】治也。【增韻】主也。【周禮·天官】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掌邦治。【註】冢,大也。又大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註】大宰,治官之長,兼總六官也。大宰之副貳曰小宰。又有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鄭註】宰夫,主諸臣萬民之復逆,故詩人重之,曰家伯維宰。 又【周禮·地官】有里宰,掌比其邑之衆寡,與其六畜兵器。 又家臣之長曰宰。【詩·小雅】諸宰君婦。【註】諸宰,家宰也。 又【廣韻】制也。【正字通】爲事物主也。【史記·禮書】宰制萬物,役使羣動。【荀子·正名篇】心者,道之主宰。 又屠也,烹也。主膳羞者曰膳宰,亦曰庖宰。【前漢·?平傳】里中社,平爲宰。平曰: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顏師古註】主切割肉也。又姓。周大夫宰孔之後,以官爲氏,周宰咺,漢宰直。又宰父,複姓。 又叶子里切,音擠。【詩·大雅】疚哉冢宰。叶紀止里。 又【說文】宰辠,人在屋下執事者。从宀从辛。辛,辠也。○按《周官》大小邑宰,皆由賢能升進。从辛訓辠,泥,不可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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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字来源解释:出自清代袁枚的《随园记》:后三十年,余宰江宁,园倾且颓弛,其室为酒肆,舆台嚾呶,禽鸟厌之不肯妪伏,百卉芜谢,春风不能花 |
读音:fù |
繁体:父 |
笔画:4 |
部首:父 |
父字是什么意思:父:父字是对老年人的尊称,后也指对男性长辈的称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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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字详解:【唐韻】扶雨切【集韻】【韻會】奉甫切,?音輔。【說文】矩也。家長率敎者。从又,舉杖。【釋名】父,甫也。始生已者。【書·泰誓】惟天地萬物父母。【爾雅·釋親】父爲考。父之考爲王父。王父之考爲曾祖王父。曾祖王父之考爲高祖王父。父之世父。叔父爲從祖祖父父。之晜弟先生爲世父。後生爲叔父。父之從父晜弟爲從祖父。父之從晜弟爲族父。 又【詩·小雅】以速諸父。【傳】天子謂同姓諸侯,諸侯謂同姓大夫,皆曰諸父。 又老叟之稱。【史記·馮唐傳】文帝輦過問唐曰:父老何自爲郞。 又【廣韻】方矩切【集韻】【韻會】匪父切,?音府。【集韻】同甫。【廣韻】男子之美稱。【詩·大雅】維師尚父。【箋】尚父,呂望也。尊稱焉。◎按管仲稱仲父。孔子稱尼父。范增稱亞父。皆倣此。 又野老通稱。【戰國策】田父見之。 又【詩·小雅】祈父。【傳】司馬也。 又【春秋·桓十三年】盟于武父。【註】武父,鄭地。【釋文】音甫,有父字者,皆同甫音。 又【廣韻】漢複姓。三氏孔子弟子宰父黑,漢主父偃,左傳宋之公族皇父充石。漢初皇父鸞,改父爲甫。 又【正韻】防父切,音附。父母。〇按父字古無去聲。正韻始收入五暮。俗音从之。防父切,父字誤。 又叶扶缶切【蘇轍·釀酒詩】誰來共佳節,但約鄕人父,生理正艱難,一醉陶衰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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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字来源解释:出自宋代郑思肖的《二砺》:愁里高歌梁父吟,犹如金玉戛商音 |
读音:běn |
繁体:本 |
笔画:5 |
部首:木 |
本字是什么意思:本:指草木的根,后指事物的根源,中心的,主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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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字详解:〔古文〕楍㮺?【唐韻】【正韻】布忖切【集韻】【韻會】補衮切,?奔上聲。【說文】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草木之根柢也。【左傳·昭元年】木水之有本原。【班固·西都賦】元元本本,殫見洽聞。 又【玉篇】始也。 又【廣韻】舊也,下也。【禮·禮器】反本修古,不忘其初。【爾雅·釋器疏】柢本也,凡物之本,必在底下。 又【左傳註】豫爲後地曰張本。 又【曲禮】韭曰豐本,菖蒲根曰昌本。 又【集韻】【類篇】?逋昆切。同奔。喻德宣譽曰本走。 又叶方典切,音匾。【班婕妤·擣素賦】調非常律,聲無定本。或連躍而更投,或暫舒而常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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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字来源解释:出自唐代李颀的《听安万善吹觱篥歌》:南山截竹为觱篥,此乐本自龟兹出 |
读音:fǎ |
繁体:灋 |
笔画:8 |
部首:氵 |
法字是什么意思:法: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行为规则。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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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字详解:〔古文〕佱灋?【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法也。【書·呂?】惟作五虐之?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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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字来源解释:出自魏晋向秀的《思旧赋》: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各以事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