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兴法名字的含义
布兴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
布 兴 法
结合五行、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
年柱 | 月柱 | 日柱 | 时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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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生日 | 2024年 | 11月 | 11日 | 16点 |
农历生日 | 甲辰年 | 十月 | 十一日 | 申时 |
生辰八字 | 甲辰 | 乙亥 | 己卯 | 壬申 |
五行属相 | 木土 | 木水 | 土木 | 水金 |
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
【布】布这个字用于起名时,是一个多寓意、多面向的字,可以代表包容力、平安、多姿多彩、品质、可持续发展与劳动创造等美好意象。
【兴】兴这个字代表诸多的美好寓意,如繁荣昌盛,欣欣向荣,兴高采烈等,是一个寓意丰富、积极向上的字。起名时若以兴命名,寄寓了对人生前程顺风顺水、事业发达的美好愿望。
【法】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如正义公正、法治社会、医道法律、化解纷争、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
简体 | 繁体 | 笔画 | 字意五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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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 | 布 | 5 | 水 |
兴 | 興 | 6 | 水 |
法 | 灋 | 8 | 水 |
天格 | 人格 | 地格 | 外格 | 总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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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 | 【24】 | 【10】 | 【29】 |
【土】 | 【水】 | 【火】 | 【水】 | 【水】 |
【半吉】 | 【凶】 | 【大吉】 | 【凶】 | 【凶】 |
布兴法 天格象素
(六爻之数)六爻之数,发展变化,天赋美德,吉祥安泰。 (半吉)
布兴法 天格解析
诗曰:安稳余庆福禄开,盛大幸福天赐来,内含衰兆就谨慎,天乙贵人守身边。
安稳吉庆的吉人天相数。(半吉)
基业:豪杰、官禄、财钱、将星、学者。
健康:逢凶化吉,遇一次生险,可得长寿。
含义:天德地祥具备,福庆甚广,家势盛大万宝朝宗之运然满极必损,盈极必亏,若其他要素配合的不周者,恐或如流水而下,成为所谓乐极生悲之象,此数理具有天赋之美,安稳吉庆终生。
布兴法 地格象素
(掘藏得金)家门余庆,金钱丰盈,白手成家,财源广进。 (大吉)
布兴法 地格解析
诗曰:家门余庆福无疆,子孙繁荣富贵强,白手成家立大业,财源广进智谋全。
家门余庆的金钱丰盈数。(大吉)
基业:大官、福星、文昌、企业,财库、君臣,工商、富贵。
家庭;不依祖业而立身,家庭圆满,兄弟和睦,但应保持无私。
健康:松柏常青,可望长寿。
含义:路途多有崎岖,实为难免。然而策略智谋出众,白手可以成家,财源广进到老愈直,子孙继承余庆的福运。
布兴法 人格象素
(屋下藏金)非业破运,灾难重重,进退维谷,万事难成。 (凶)
布兴法 人格解析
诗曰:非业破运灾祸重,厄难迭来又惨淡,病弱短命真不幸,一生难得报平安。
非业破运的空虚数。(凶)
基业:官星、部将、美术、智能、红艳、凶象。
家庭:亲情不立,兄弟相隐,离祖败家,凡事百忍则家中能平和。
健康:泥牛进海,难以为继。三才配合不善者命运多难,病弱。金木者安全。
含义;物将坏之象。具有短命非业的诱导,所谓大凶之运一不生不得平安,灾祸频临,为如意,陷于逆境。或导至病弱,短命,非业,破灭,不能支持一家者。或幼时别亲,而陷困苦或者叹子女的不幸。或者男女丧失其配。
布兴法 外格象素
(终结之数)终结之数,雪暗飘零,偶或有成,回顾茫然。 (凶)
布兴法 外格解析
诗曰:万事终局万事空,逆难失意逢空亡,病弱短命多暗淡,克夫伤子破家风。
零暗,万业终局充满损耗数。(凶)
基业:天福、文昌、散财、官禄、破危、矢寿。
家庭:家内总是冷眼旁观者多,伤害妻子破镜难圆、百忍者尚可平安。
健康:杀伤刑罚,病弱、灾危、女易风流。心性变态。
含义:境地悲凄,空虚无物,人格有此数者,多灾短命。如同日没,四顾茫茫,神哭鬼嚎凶之象,行万象乏气力,常陷于不如意,凡要求功,因多障碍渐自失败,遂致破家亡户;或者贫困逆难叠至,无眷属之缘,或者自幼失亲,或者病弱,遭难,或者有不测之灾祸;或者犯官府等,难免非业非运。三才配合不得其宜者,大都中年后编进黄泉之籍。然万人中有一二例外,可绝处逢生。
布兴法 总格象素
成功运被压抑,不能有所伸张,徒劳无功,身心过劳而病弱,常有不满,易陷于突发之灾。 (凶)
布兴法 总格解析
2、性格:为人自在自傲,头脑虽聪明,主观意识较为强烈,容易遭受别人的反感与打击,以致内外不和,应注意被卷入财物或法律的是非中。
3、意志:意志不够坚定,理想脱离现实,且有浪费金钱的倾向。
4、事业:事业运很不乐观,困难重重,只要求稳定的行业,不计收入的多寡,待机行事会有成功的机会。
5、家庭:不安定、不和睦 ,应多忍让,免造成姓名测试爱情危机,子女亦难靠,
6、姓名测试爱情:男娶固执寡和之妻,婚后多争执不安;女嫁好强顽劣之夫,婚后难和睦相处。
7、子女:女孩较多,身体稍差,且有灾病之兆,应细心照顾。
8、社交:人缘社交还算可以,但利已心较强,性格孤独交友不广,容易为朋友之事惹上是非,应注意。
9、精神:事事难如愿,精神常在不安定中。
10、财运:青少年操劳,中年后有少许财运,但恐因风流好色而浪费金钱,影响晚年。
11、健康:易患胃肠、心脏病、肾、膀胱、妇人病等。
12、老运:晚景转佳境,但缺乏家庭温暖,内心仍感苦闷,物质生活佳。
读音:bù |
繁体:布 |
笔画:5 |
部首:巾 |
布字是什么意思:布:宣告,对众陈述;做出安排;散开,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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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字详解:〔古文〕㱛【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博故切,音抪。【說文】布枲,織也。【廣韻】布,帛也。【小爾雅】麻紵葛曰布。【釋名】布,布也。布列衆縷爲經,以緯橫成之也。又太古衣皮,女工之事始于是,施布其法度,使民盡用之也。【易·說卦】坤爲布。【詩·衞風】抱布貿絲。【傳】布,幣也。【疏】此布幣謂絲麻布帛之布。幣者,布帛之名。【左傳·閔二年】衞文公大布之衣。 又泉也。【周禮·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出入。【註】布,泉也。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前漢·食貨志】布貨十品,大布,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註】師古曰:布亦錢耳。謂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 又【廣雅】布,施也。【莊子·列禦宼】施于人而不忘,非天布也。 又【玉篇】?列也。【書·康王之誥】諸侯入應門右,皆布乗黃朱。【傳】皆?四黃馬朱鬣,以爲庭實。【左傳·昭十六年】僑若獻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註】布,?也。 又【廣雅】布,散也。【左傳·襄三十年】皆自朝布路而罷。【註】布路,分散。 又【爾雅·釋天】祭星曰布。【註】布,散祭於地。 又【廣雅】布,班也。 又草名。【爾雅·釋草】布似布,帛似帛,華山有之。【註】草葉中有象布帛者,因名。 又藥名。【本草集解】昆布,亦名綸布。生南海,葉如手大,似薄葦,紫赤色。 又金布,書名。【前漢·蕭望之傳】金布令甲。【註】師古曰: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篇名。 又懸泉激流曰瀑布。【孫綽·天台賦】瀑布飛泉以界道。 又露布。【續博物志】露布,捷書別名,以帛書揭之於竿,欲天下知聞也。 又姓。【晉書·陶侃傳】江夏布興。又複姓。【史記·趙世家】姑布子卿。【註】司馬彪曰:姑布,姓。 又與尃通。【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專結縷。【註】徐廣曰:尃,古布字。【漢書】作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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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字来源解释:出自明代袁宏道的《感事》:不见两关传露布,尚闻三殿未垂衣 |
读音:xīnɡ |
繁体:興 |
笔画:6 |
部首:八 |
兴字是什么意思:兴本义是兴起,起来;也有旺盛、喜爱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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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字详解:【唐韻】【韻會】【正韻】?虛陵切,音?。【爾雅·釋言】興,起也。【詩·小雅】夙興夜寐。【禮·中庸】國有道,其言足以興。【註】興,謂起在位也。 又【廣韻】盛也。【詩·小雅】天保定爾,以莫不興。【箋】興,盛也。 又【五音集韻】舉也。【周禮·夏官·大司馬】進賢興功,以作邦國。【註】興,猶舉也。 又動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下柎之功,末應將興。【註】興,猶動也。 又【詩·大雅】興迷亂于政。【箋】興,猶尊尚也。 又【周禮·地官·旅師】頒其興積。【註】縣官徵聚物曰興。今云軍興是也。又【司稼】平其興。【註】所徵賦。 又州名。【五音集韻】漢置武都郡,魏立東西州。梁爲興州,因武興山而名。 又縣名。【李顒·涉湖詩】旋經義興境。 又殿名。【張衡·西京賦】龍興含章。【註】龍興,殿名。 又姓。【姓譜】漢濟陰王,謁者興渠。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許應切,音嬹。【集韻】象也。 又【韻會】比興。【增韻】興,况意思也。【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詩詁】興者,感物而發,如倉庚于飛,熠燿其羽,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之類。 又【正韻】悅也。【禮·學記】不興其藝,不能樂學。【註】興之言喜也。【殷仲文詩】獨有淸秋日,能使高興盡。 又【正韻】許刃切,音釁。【禮·文王世子】旣興器用幣。【釋文】音同釁。 又【韻補】叶火宮切,音凶。【馬融·長笛賦】曲終闋盡,餘弦更興。繁手累發,密櫛?重。重平聲。 又叶虛良切,音香。【徐幹·雜詩】沈隂增憂愁,憂愁爲誰興。念與君相別,乃在天一方。【潘乾?】實天生德,有漢將興。子子孫孫,俾爾熾昌。 又叶丘侵切,音欽。【詩·大雅】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于牧野,維予侯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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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字来源解释:出自两汉曹操的《蒿里行》: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
读音:fǎ |
繁体:灋 |
笔画:8 |
部首:氵 |
法字是什么意思:法: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行为规则。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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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字详解:〔古文〕佱灋?【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法也。【書·呂?】惟作五虐之?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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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字来源解释:出自魏晋向秀的《思旧赋》: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各以事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