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来法名字的含义
揭来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
揭 来 法
结合五行、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
年柱 | 月柱 | 日柱 | 时柱 | |
---|---|---|---|---|
公历生日 | 2024年 | 11月 | 7日 | 13点 |
农历生日 | 甲辰年 | 十月 | 初七日 | 未时 |
生辰八字 | 甲辰 | 乙亥 | 乙亥 | 癸未 |
五行属相 | 木土 | 木水 | 木水 | 水土 |
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
【揭】揭这个字有着揭示、开启、发掘、勇敢、启示的美好寓意,是一个能够帮助人们认识自己、开拓进取的字。同时,它还寓意着不屈不挠、争取权益的精神,以及揭露人性、修正自己的意志坚定的品质。
【来】来这个字表示到达,欣喜,繁荣,亲近,勇往直前,善良和仁慈,寓意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充满活力和活泼的能量,关系亲密,勇于拼搏,具有美好的品质和人格。
【法】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如正义公正、法治社会、医道法律、化解纷争、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
简体 | 繁体 | 笔画 | 字意五行 |
---|---|---|---|
揭 | 揭 | 12 | 木 |
来 | 來 | 7 | 火 |
法 | 灋 | 8 | 水 |
天格 | 人格 | 地格 | 外格 | 总格 |
---|---|---|---|---|
【14】 | 【21】 | 【17】 | 【10】 | 【30】 |
【火】 | 【木】 | 【金】 | 【水】 | 【水】 |
【凶】 | 【大吉】 | 【半吉】 | 【凶】 | 【凶】 |
揭来法 天格象素
(破兆) 家庭缘薄,孤独遭难,谋事不达,悲惨不测。 (凶)
揭来法 天格解析
诗曰:沦落天涯失古恃,家族缘薄又克儿,寂寞类闷多灾厄,己身浮沈无可樨。
沦落天崖的失意烦闷的数。(凶)
基业:暗禄、美貌、艺术、流浪、红舞、劫财。
家庭:骨肉疏远。离祖迁居。自家兄弟全无分、外处事又能缘。
健康:男女均属好貌、皮肤病、感胃、风郁,先天五行相含有健康。
含义:多破兆,家属缘溥。丧亲、丧子、兄弟姐妹分离孤独,不如意,烦闷,危难,遭厄,浮沉不定,为了慷慨。施惠招怨,劳而无功,凄惨孤独,其他好运者不多,有伤夭寿。
揭来法 地格象素
(刚强) 权威刚强,突破万难,如能容忍,必获成功。 (半吉)
揭来法 地格解析
诗曰:突破万难权威高,刚性固执如英豪,须事谨慎守和平,可得大功福绵绵。
突破万难的刚柔兼备数。(半吉)
基业:天宫、将星、威武、艺术、文明。
家庭:女性若能教养女德,贤慧者可望园满。
健康:心身健康,可望长寿。
含义:权威刚强,有已无人,以至与人不和,如善于避开此短处,则为大吉。意志坚定,具突破万难的气节是其最大的优点。如过于无理任性,恐反成失败,如果立志勇往向前,必成功而建大业。若陷过刚而变固执,必招厄患,切要警戒。妇女有此数者易流于男性化,如果能涵养女德,存心温和,福禄自然随之。但先天条件弱的妇女,反要用此数为妥。
揭来法 人格象素
(明月中天)光风霁月,万物确立,官运亨通,大搏名利。女性不宜此数。 (大吉)
揭来法 人格解析
诗曰:明月光照乐依依,唉如梅花待放时,男人头领女不宜,各个独立有权威。
明月照光,体质刚健之数。(大吉)
基业:天官、太极、文昌、哲学,财库,福禄,首领,君臣,富翁。
家庭:六亲和睦,有中之嗣惠,若女人不为吉,用则破大运。
健康:秋月芙蓉,状年健状、长寿。
含义:风光霁月之象,万物形成自立这势。独立权威,能为首领之运。为人尊仰,享受富贵显荣。路径属渐进发展,中途难免相当苦心,步步而进,宛如登梯一样。立业兴家,大博名利,乃贵重的吉数。因系伟大的首领格,妇女得此数者,反招灾害。按《易经》上观点女性属阴,应从男性,是为先天的补数。如具备首领之运,即妻凌夫之格。阴阳生出暗斗,自然不得安宁,故夫妻难免时常反目,或喜极余庆,且妇德为备,家庭园满,则非夫克妻,妻便克夫,所谓两虎相斗,必无双全者慎之!戒之!
揭来法 外格象素
(终结之数)终结之数,雪暗飘零,偶或有成,回顾茫然。 (凶)
揭来法 外格解析
诗曰:万事终局万事空,逆难失意逢空亡,病弱短命多暗淡,克夫伤子破家风。
零暗,万业终局充满损耗数。(凶)
基业:天福、文昌、散财、官禄、破危、矢寿。
家庭:家内总是冷眼旁观者多,伤害妻子破镜难圆、百忍者尚可平安。
健康:杀伤刑罚,病弱、灾危、女易风流。心性变态。
含义:境地悲凄,空虚无物,人格有此数者,多灾短命。如同日没,四顾茫茫,神哭鬼嚎凶之象,行万象乏气力,常陷于不如意,凡要求功,因多障碍渐自失败,遂致破家亡户;或者贫困逆难叠至,无眷属之缘,或者自幼失亲,或者病弱,遭难,或者有不测之灾祸;或者犯官府等,难免非业非运。三才配合不得其宜者,大都中年后编进黄泉之籍。然万人中有一二例外,可绝处逢生。
揭来法 总格象素
一时虽可成功,但境遇不安,转徙移动,灾害殊多,易生脑或胸部疾病。 (凶)
揭来法 总格解析
2、性格:做事总是不认输,性情孤高而苦闷,凡事缺少耐力,大多中途而废,应从事人际关系较单纯的行业。
3、意志:意志不坚定,表面有计划且辛勤,耐性亦不佳,做事有虎头蛇尾之象。
4、事业:如能脚踏实地,会有相当收获,若好高骛远,会遭致失败的打击。
5、家庭:不很幸福,子女不孝,夫妻常有争吵。
6、姓名测试爱情:男娶好胜好强之妻,婚后不和睦;女嫁温厚才干之夫,婚后不太美满。
7、子女:子女个性顽固,不听管教,慎防成为问题少年。
8、社交:有很好的人缘和外交能力,但却容易被卷入朋友是非中,受到拖累或损失。
9、精神:事事不如意,烦闷不安,精神欠开朗。
10、财运:时好时坏,应脚踏实地,谨慎行事,方可确保财产安全,
11、健康:易患精神衰弱,脑溢血,高血压,外伤或杀伤。
12、老运:平生劳苦,晚景吉祥,衣食无忧。
读音:jiē |
繁体:揭 |
笔画:12 |
部首:扌 |
揭字是什么意思:揭:意指举起;掀开,掀起;公开,公布。 |
|
揭字详解:【唐韻】【集韻】【韻會】?居謁切,音訐。【說文】高舉也。或作?。 又【唐韻】基竭切【集韻】【韻會】丘傑切,?音朅。義同。或作担。又作拮。 又與偈通。車疾貌。【王應麟·詩攷】韓詩,匪車揭兮,見漢書王吉傳。 又【唐韻】渠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巨列切,?音傑。與?同。或作搩。【增韻】舉而豎之也。【前漢·?項傳贊】揭竿爲旗。【張衡·西京賦】豫章珍館,揭焉中峙。 又擔也,負也。【戰國策】馮煖于是乗其車,揭其劒。【史記·東方朔傳】數賜縑帛,擔揭而去。 又姓。【前漢·功臣表】安道侯揭陽定。 又【唐韻】【集韻】【韻會】?其謁切,音碣。亦擔也。 又長也。【詩·衞風】葭菼揭揭。 又【集韻】【韻會】?語訐切,音钀。義同。 又【唐韻】居列切,音孑。揭起也。【詩·小雅】維北有斗,西柄之揭。又【大雅】顛沛之揭。【傳】揭,見根貌。【疏】樹倒故根見。【戰國策】唇揭者,其齒寒。【註】揭,猶反也。 又啓事。今日揭帖。 又【唐韻】【集韻】【韻會】?去例切,音憩。亦高舉也。 又褰衣涉水,由膝以下也。【詩·邶風】淺則揭。【爾雅·釋水】揭者,揭衣也。【司馬相如·上林賦】涉冰揭河。 又【集韻】其例切,音偈。揭陽,縣名。【前漢·地理志】南海郡揭陽縣。 又丘言切。與攑同。亦舉也。 考證:〔【司馬相如·子虛賦】涉冰揭河。〕 謹照原書子虛賦改上林賦。 |
|
揭字来源解释:出自宋代晏殊的《渔家傲·画鼓声中昏又晓》:齐揭调 |
读音:lái |
繁体:來 |
笔画:7 |
部首:木 |
来字是什么意思:来用做诗、歌词中的衬字;未来,将来;追溯来源。 |
|
来字详解:〔古文〕徠【廣韻】落哀切【集韻】【韻會】【正韻】郞才切,?賴平聲。至也,還也,及也。【禮·曲禮】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 又【公羊傳·隱五年】公觀魚於棠,登來之也。【註】登讀爲得,齊人謂求得爲登來。 又玄孫之子曰來孫。 又麥名。【詩·周頌】貽我來牟。【前漢·劉向傳】作飴我釐麰。亦作䅘。 又呼也。【周禮·春官】大祝來瞽令臯舞。 又姓。 又【集韻】洛代切,音賚。撫其至日來。【孟子】放勳曰:勞之來之。 又叶鄰奚切,音離。【詩·邶風】莫往莫來,悠悠我思。【素問】恬澹虛無,眞氣從之。精神守內,病安從來。 又叶郞狄切,音力。【詩·小雅】東人之子,職勞不來。叶下服。【大雅】經始勿亟,庶民子來。 又叶落蓋切,音賴。【屈原·離騷】因氣變而遂會舉兮,忽神奔而鬼怪。時髣髴以遙見兮,精皎皎以往來。 又叶良置切,音利。【荀子·賦篇】一往一來,結尾以爲事。 |
|
来字来源解释:出自唐代杜甫的《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国初已来画鞍马,神妙独数江都王 |
读音:fǎ |
繁体:灋 |
笔画:8 |
部首:氵 |
法字是什么意思:法: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行为规则。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 |
|
法字详解:〔古文〕佱灋?【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法也。【書·呂?】惟作五虐之?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
|
法字来源解释:出自魏晋向秀的《思旧赋》: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各以事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