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通商大臣

更新时间:2024-11-08 23:17:54

南洋通商大臣的词语属性

拼音nán yáng tōng shāng dà chén
拼音字母nan yang tong shang da chen
拼音首字母nytsdc

南洋通商大臣的百科含义

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1),置三口通商大臣(详见“北洋通商大臣”),并沿鸦片战争以来旧例,设立五口通商大臣,列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下,驻上海,管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及潮州、琼州、淡水各通商事务及各项“洋务”,由江苏巡抚兼任。后改称南洋通商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