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厅
更新时间:2024-11-10 04:06:48
总检察厅的词语属性
拼音zǒng jiǎn chá tīng
拼音字母zong jian cha ting
拼音首字母zjct
总检察厅的百科含义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始设,附设于大理院。掌大理院民刑案内的检察事务。监督各级检察厅,调度司法警察官吏。有枯丞人,检察官六人及主簿、录事等员,继又增设典簿一人。辛亥革命后,民国北洋政府的总检察厅与大理院相配设置,设检察长(或总检察长)一人、简任,检察官数人。检察官遵照刑事诉讼法与有关法令规定,实行搜查处分,提起、实行公诉,监督判决的执行,为诉讼当事人或公益代表人,实行有关任务。此外,总检察厅设有书记处,设主任书记官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