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令
更新时间:2024-11-05 20:59:18
土地法令的词语属性
拼音tǔ dì fǎ lìng
拼音字母tu di fa ling
拼音首字母tdfl
土地法令的百科含义
土地法令,是在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问题的第1个立法文件。全俄苏维埃第2次代表大会于1917年11月8日通过。由列宁起草。共5条。土地法令宣布废除土地私有制,确定土地、矿藏、森林、水流等为国家所有,没收地主、皇室、寺院、教堂的土地,连同一切附属物,一律交给乡土地委员会和县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它的颁行,使刚成立的苏维埃国家奠定了土地国有化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