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法
家法的词语属性
家法的词语解释
家法[ jiā fǎ ]
1.旧时师徒传授自成一派的学风。 2.封建家长统治本家人和本族的一套法规。 3.封建家长责罚家人和奴仆的刑具。
家法的百科含义
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但从规范层次即道德、宗教、法律、风俗、艺术等的综合体意义上讲,家法作为一种家族自治的规范,其产生与法律是同源的。二者都是源于原始社会习惯规范,直到后来“大家”即国家出现后,二者才开始逐渐分离,各自发展。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家庭的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同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家庭有很大区别,或者说将历史上的家庭称为家族更确切。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存在着小家庭,但是这种小家庭是依附于宗族或者家族的。..............
家法的详细含义
汉初儒家传授经学,都由口授,数传之后,句读义训互有歧异,乃分为各家。师所传授,弟子一字不能改变,界限甚严,称为家法。至唐代家法已基本消亡。
汉应劭《风俗通·十反·司徒梁国盛允》:“叔矩则其孝敬,则粥身苦思,率礼无违矣;则其友于,则褒兄委荣,尽其哀情矣;则其学艺,则家法洽览,诲人不倦矣;则其政事,则施於已试,靡有闕遗矣。”《后汉书·徐防传》:“伏见太学试博士弟子,皆以意説,不修家法,私相容隐,开生姦路。”李贤注:“诸经为业,各自名家。”《宋书·百官志上》:“汉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成之世,五经家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明宋濂《诸子辩》:“穆公之立,距孔子之没七十年,子思疑未长也,而何有答问哉?兼之气质萎弱,不类西京以前文字,其伪妄昭然可见。或者谓其能守家法,不杂怪奇,歷战国、秦、汉流俗而无所浸淫,未必然也,未必然也!”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汉书二十一·师法》:“汉人重师法如此。又称家法,谓其一家之法,即师法也。”以后宋明理学家把道统当作家法。明李贽《答耿中丞书》:“‘学其可无术歟’,此公至言也,此公所得於孔子而深信之以为家法者也。”
治家的礼法。
《宋书·王弘传》:“弘明敏有思致,既以民望所宗,造次必存礼法,凡动止施为,及书翰仪体,后人皆依倣之,谓为王太保家法。”唐韩愈《兴元少尹房君墓志》:“祖讳肱,为虢州司马;父讳峦,都水使者,皆名,能守家法。”宋欧阳修《太子太师致仕杜祁公墓志铭》:“自唐灭,士丧其旧礼,而一切苟简,独杜氏守其家法。”
指学术、文艺流派的风格、传统。
宋梅尧臣《与二弟过溪至广教兰若》诗:“长廊颜頵碑,字体家法传。”明胡应麟《诗薮·近体上》:“初唐四十韵惟杜审言,如《送李大夫作》,实自少陵家法。”清张尔岐《蒿庵闲话》卷一:“历象器算是其所长,君子固当节取。若论道术,吾自守吾家法可耳。”
泛指传统的习性。
鲁迅《书信集·致姚克》:“革命以后,本可开展一些了,而还是守着奴才家法,不过这于饭碗,是极有益处的。”
旧时家长责打子女、奴婢的用具。
《醒世恒言·白玉娘忍苦成夫》:“﹝张万户﹞教左右快取家法来,弔起贱婢打一百皮鞭。”清李渔《蜃中楼·抗姻》:“叫丫鬟取家法来,待我赏他个下马威。”《孽海花》第二六回:“彩云道:‘这个请陆大人放心,我再吵闹,好在陆大人会请太太拿家法来责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