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

更新时间:2024-11-09 14:06:27

自首的词语属性

拼音zì shǒu
拼音字母zi shou
拼音首字母zs

自首的词语解释

自首[ zì shǒu ]

犯法的人主动去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罪行。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自首的百科含义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自首的详细含义

  1. 自行投案,承认罪责。

    《后汉书·郅恽传》:“惲即起,将客遮仇人,取其头以示子张。子张见而气絶。惲因而诣县,以状自首。”南朝梁武帝《南郊大赦诏》:“各令自首,不问往罪。”《新五代史·梁臣传·寇彦卿》:“彦卿见太祖自首,太祖惜之,詔彦卿以钱偿现家以赎罪。”《古今小说·汪信之一死救全家》:“革子世雄知情与否,亦难悬断,然观无为州首词与同恶相济者不侔,似宜准自首例,姑从末减。”

  2. 向敌人投降告密。

    鲁迅《书信集·致曹聚仁》:“自首之辈,当分别论之,别国的硬汉比中国多,也因为别国的淫刑不及中国的缘故。”胡丹沸《把眼光放远一点》独幕剧:“老福,好好地想想吧!向敌人自首了,还算个中国人吗?”